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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1)倡导无罪辩护,律师脱颖而出
价值数百亿美元的新城控股公司王振华,因侵犯一名9岁女童,一审仅判5年,这是猥亵罪的最高刑罚,令人震惊。这也说明,至少一审法院认定王振华有猥亵女童的行为,王振华只被罚款5年,这也证明我国保护未成年人的法律存在严重漏洞。
9岁女童,私处轻伤。其实这种伤害比被qj伤害的成年人更大,社会危害也更大。可见对猥亵罪的刑罚,尤其是对未成年子女的刑罚,太轻了。但是,当我们还在义愤填膺,在抱怨怎么判五年刑的时候,没想到王振华律师陈有西在网上叫苦连天,发了一份几千字的声明,说要上诉,要求二审宣判无罪。
更有甚者,这位大律师不仅要求宣判王振华无罪,还要求恢复上海CPPCC委员、全国劳动模范的荣誉。由于这个千言万语的陈述,鸡蛋的一般注意力已经从王振华转移到律师陈有西。别说,陈有西真的很出名。
他是恢复高考后的第一个大学生。1977年以优异成绩考入杭州大学中文系,1985年调入浙江省公安厅,1986年任浙江省政法委书记机要秘书。1988年随领导调到浙江省高院,担任院长秘书、办公室副主任、省高院发言人、人民法院报浙江记者站站长。1999年取得律师资格,当年辞去执业律师职务。2008年,他被评为一级律师,并被邀请为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客座教授。
【/h/】曾获2010年《时代周刊》时代人物、中国律师杂志年度新闻人物、2011年《中国新闻周刊》影响下的年度中国人物、南方人物周刊50位中国魅力人物。
陈有西也是一个有名的人,有很多劣迹。作为一名律师和共产党员,他经常发表一些与法律无关的奇怪论点,诽谤八路军,舔日本人,攻击国有企业。和方方一样,他在网上摆出一副被害的样子,把对手描述成五毛,极左,粉红,爱国贼。既然是这么重量级的律师,那就请不起什么普通人。他的律师费起价7位数,激励价1200多万。
不管是什么,对于普通人来说都是天文数字。但对于身价500亿元的王振华来说,这简直就是九根牛一毛。因此,丹总是对律师制度的设计感到焦虑。有钱就能请得起律师,权益就能得到更好的保障。没有钱,只能要求更多的幸福。
律师制度有其合理性和必要性。因为律师有更全面的法律知识,包括法律漏洞,可以更好的为客户提供法律服务,更好的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。尤其在刑事案件中,被告人要面对国家机器(公诉人),辩护律师可以有效避免冤假错案的发生,避免强制,刑事辩护律师是程序正义的捍卫者。
由于律师水平和经验的高低,他们的费用相差很大。但是有钱人有钱,可以享受更好的法律服务。没钱的人怎么办?鸡蛋总是怀疑法律面前人人平等。
就这个案子来说,王振华当然有钱请最有名的律师,更何况一千多万,哪怕是十亿,一百亿,甚至几十亿,他都买得起。
什么是好律师,什么是诉讼律师
然而,丹总是发现,王振华聘请的大律师陈有西实际上是一名诉讼律师和资深黑人,这只会让他的当事人死得更彻底、更彻底。什么是诉讼律师?什么好律师?坚守底线是律师的基本职业道德。底线是以法律为准绳,以事实为依据,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最大限度地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。
什么是法人?故意颠倒是非、胡搅蛮缠、偏离法律准则,甚至坑害当事人谋取自身利益的,才是当事人。我举个例子。莫欢静的案子大家都知道,就是她在杭州放火烧了用人单位四口之家的保姆。她的辩护律师党林山就是典型的诉讼律师。
【/h/】首先,本案证据确凿,辩护律师党林山也知道。一个好的律师可能会说服当事人悔过认错,尽力取得被害人的原谅,然后附上民事赔偿。这种操作理论上有可能获得较轻的刑期(可能性不大),但至少可以给受害者家属一些救济,也算是对吃瓜人的怜悯。
结果诉讼人党林山背叛了自己的良心和当事人的利益。因为他的防守心态是无罪或者承认错误。这种辩护让当事人失去了最后的挽回机会。不仅如此,他还通过无理取闹,在法庭上大吵大闹,四次停审,然后私自退庭等方式对管辖权提出异议。
【/h/】莫欢静失去辩护律师,拒绝更换律师,无法开庭审理,法院被迫在26分钟前宣布停止。律师有退庭的权利吗?有法律。如申请回避、排除非法证据、未能与被告见面等。,但是很少有人因为管辖权问题而退休,所以这篇文章没有争议。
这就是问题所在。他知道杭州有管辖权,但为了拖延时间,挑动舆论炒作,自己离开法院胡搅蛮缠。为什么说是胡搅蛮缠?因为他知道结果,他知道这对他的委托人没有好处,浪费了公共资源,给受害者的家庭带来了更多的痛苦。每一次审判,都是为了重新揭开伤疤。
【/h/】关键是这种做法对自己的客户不好(严格抵制,只能多活几天)。这种做法被称为“法律骚扰”,违反了辩护律师的职业道德,“诉讼当事人”的称号实至名归。
(3)学长黑火了,案件将会反过来
王振华辩护律师陈有西越来越像一名诉讼律师。我上次参与的著名案例是为李天一辩护。李双江和孟戈一家被陈有西忽悠,花了几百万请人炒作舆论。结果李天一被判了10年。因为陈有西总是用老套路,炒作舆论,攻击被害人的人品,给被害人二次伤害,但最终他伤害了自己的当事人,得到了罚款的处罚,却让自己出名了,成了有名的律师。
在这次王振华案中,他再次模仿李天一的案例,强行为自己的清白辩护。此外,他辩护的理由是站不住脚的。他还说五分钟就够了。他还说那个9岁的女孩又老又受伤,王振华只是像叔叔一样拥抱& hellip& hellip这样在逻辑链上就出现了严重的伤害,明显把法官和检察官当成弱智,没有辩护成功的可能,最后被判罚。
按说,他的当事人只判了五年,他应该庆幸。但是,他还是要上诉,要求二审无罪。王振华有权上诉。毕竟上诉是没有处罚的。但陈有西最大的问题在于他对公众舆论的疯狂操纵,这必须杀死王振华。为什么这么说?舆论对王振华非常不利,所以越低调越好。结果他疯了,火上浇油。
一方面,他说审判期间不会接受采访;另一方面,他通过自己的自媒体账户发表声明,继续为自己辩护,认为全国人民都是弱智。此外,媒体高调采访了他。在接受中国慈善家采访时,他说:王振华是错的,他嫖娼的主观意愿是有的,但是他16岁以下的女孩绝对不会碰,这是他的底线。
这暴露了一些问题。我觉得他又把客户卖了,说明他的客户是个大色狼,有这方面的爱好,经常接触16岁以上的人。作为江苏省人大代表、上海市政协委员、全国劳动模范、杰出的企业家和慈善家,王振华不会轻易向人们展示阴暗面,尤其是嫖娼,这是一件非常可耻的事情。
陈有西说王振华有嫖娼的主观意图。这说明王振华并没有隐瞒周艳芬,这反映了周艳芬对他的了解,也反映了他们多次做过这种生意的事实。陈有西为此给了周艳芬10万元。你不能在地球上花这么多钱。只能说明周艳芬这一次的贡献很大,绝不是一个16岁以上的普通少妇,除非是女明星或者未成年群体。
因此,陈有西的说法证明了王振华的个人品质有问题,他一直是低人一等的。江苏NPC代表、上海CPPCC会员、全国劳动模范、优秀企业家、慈善家等光环。,成了他的犯罪帮凶和保护伞。如果一个人有素质问题,越厉害,作恶能力越大。所以根据一般的直觉,他很可能经常践踏法律,应该是惯犯,而我没有证据。
【/h/】虽然没有证据,但是检察机关和刑侦人员应该朝着这个方向努力。即使猥亵罪治不了他,也肯定会有别的罪。也希望大家举报揭发,发动一场与禽兽为敌的人民战争。由于王振华雇佣了1200多万名诉讼律师,他提供了新的想法,并希望他能继续爆料,直到把他的委托人玩死,这样陈有西的律师的声望会更高。
我不相信。社会主义法治的铁腕治不了动物。蛋总直觉,这个案子十有八九会翻案(比如再审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