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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公司宁波港姐掌中宝品牌管理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港姐姐”或“我司”),由于管理层面的严重疏忽和对执行岗位的培训严重不到位,导致“港姐姐”的合作商(加盟商)、餐饮行业的上加、消费者及社会各界误以为“李若彤”女士与“港姐姐”有商业合作,设置误以为“李若彤女士是港姐姐的股东、老板”等,侵犯了李若彤女士的合法权益,对他造成了严重的负面影响。对此,我们在此深表歉意。
对李若彤女士本人造成的伤害和负面影响,我司特此对李若彤女士表示深深的歉意,并真诚地恳求李若彤女士谅解!我司必将吸取教训,引以为戒,坚决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声,并欢迎社会大众监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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