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李是浙江省高考数学命题人。他担任两个职务,长期在民办培训机构任教,涉及的机构培训范围包括高考冲刺。甚至他不仅仅是老师,可能还有一些个人因素在里面。他这样做是极其不恰当和不公平的。就像问自己的官司一样,你说了算。就像当运动员,当裁判,规则是自己定的。人难免有疑惑?
特别是对于其他大多数考生来说,是极其不公平的!因此,有人举报他违反了规定,那么李的行为是否违法?违反什么规则?
【/h/】看了国家和地方关于高考命题人是否可以参加机构活动的规定,发现没有明确的规定,但是有严格的内部要求。据新华社2016年6月9日发布的报道,三年内,命题人不得以参加高考命题为名进行商业宣传,不得用于学校和培训机构的招聘广告。
显然,李的行为与上述要求相悖。第一,2018年8月去杭州某高中讲课。这次李参加高考三年,违反了命题人三年内不得以参加高考命题为名进行商业宣传的要求。
第二,李作为高考命题人,长期开设辅导班。事实上,他利用命题人的金字招牌来引诱学生吸引资金,其中包括商业广告行为。
因此,他违反了学校和培训机构不能使用的招聘广告的要求。
总的来说,李逃课是违法的,应该予以纠正。